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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續台灣人與日本人結婚手續~日本登記→台灣登記~♪日本篇♪,再來要跟大家介紹回台灣登記的手續。
回台灣登記的手續,也可以直接在台北駐日代表處辦理唷!!
是因為雅也剛好有要來台灣拍婚紗,所以我們決定直接在台灣辦理就好了。
【先在日本辦理結婚登記,再回台灣辦理結婚登記手續】
內容 | 所需證件及文件 | 辦理所需時間 | 辦理人 (本人) |
|
Step1 | 取得已有結婚記載的日本戶籍騰本1份 | (請依照各日本市役所要求) | 日本人 | |
Step2 | 日本戶籍謄本需要台北駐日代表處的認證。一份1600日圓 (可用郵寄辦理,請先洽詢台北駐日代表處的人員) |
・申請書 |
30-60分 | 台灣人或日本人 |
Step3 | 到台灣市/鎮公所等辦理結婚登記 填寫外籍配偶取中文姓名同意表 |
・戶籍謄本(已經台北駐日代表處認證)1份 日本人: |
20-30分 | 夫妻二人 |
登記完後,更換新身分證,可用原本的照片,或是帶新的照片過去更換,身分證更換費用是50元。
外籍配偶取中文姓名→這是莉塔很不能認同的一點,日本人的名字明明就是漢字,但是名字的第一個字在百家姓裡面沒有的話,就得取一個中文姓氏。
雅也倒是一點也不CARE,反而一直說新名字好好笑唷~他變成了尤氏一族啦!!~
就這樣,莉塔的配偶欄上寫的是"尤雅也"~~改妻姓~比日本的改夫姓更有看頭吧!
塔媽看到莉塔新身份證時,也一直笑著說,這樣感覺好像是"招贅"呢!
戶籍謄本上會註明上原本的日文姓名,還有羅馬拼音,所以對生活沒有影響的話也就無傷大雅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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