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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中旬,收到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囉! 要去日本的人,除了短期3個月內的停留之外,都得申請此證明書唷!

 IMG_1135.JPG 

8月時準備好資料,讓雅也拿去入國管理局的大津出張所,結果笨雅也居然沒發現日本的戶籍謄本上,自己老婆的名字被打錯了,結果只好先提交其他資料,戶籍謄本則在一星期後再用後送方式寄過去囉~

入管局的出張所負責收件跟初步審查,所以的資料會再寄到大阪入國管理局進行最終的審查。

於是,終於收到啦~

11月17日,帶著證明書跟護照,前往日本交流協會辦好簽證,就可以準備過去日本囉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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